对纳税人虚开、代开的处理规定
2004/6/12   Hits 9472 Times

1、纳税人虚开、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,一律按票面所列金额的适用税率征补税额,并给予处罚。

2、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,无论何种情形,不得抵扣;非法取得的,并已计入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增值税(进项税额)”的一律按偷税论处,偷税额按照虚开、代开发票注明税额且入帐的数额确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