询问人: | 王冠 | 填写日期: | 2009-6-5 14:32:36 |
标题: | 关于自制固定资产入账依据 | ||
内容: | 自制设备时购买材料,人员工资等可否先入在建工程,再转固定资产?还是要另外取得工程发票入固定资产? | ||
回复: | 可以. 1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——固定资产 第三章 初始计量第九条: 第九条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,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。 2、国务院令512号第五十八条第二款 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,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; 包括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、装卸费、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,材料成本等。但是必须具有税前认可的入账原始凭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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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日期: | 2009-6-24 14:51:30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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